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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不得用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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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不得用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作者:卫生部 法规来源:卫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
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不得用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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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近日通知强调,严禁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以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行为。
通知强调,“两非”问题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原因,是违反《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把严禁“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因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诊疗行为管理,对开展遗传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只有具备遗传性疾病诊断能力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方可申请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及其医务人员,要吊销当事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调离当前工作岗位,并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妇幼保健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其他医疗机构要吊销其妇产科、超声科、检验科等问题科室的诊疗科目登记。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法规录入:cpahp2 责任编辑:cpah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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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求《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指南》与《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指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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