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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防治禽流感人用药物实行特别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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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防治禽流感人用药物实行特别审评
作者:SFDA 法规来源:SFD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防治禽流感人用药物实行特别审评
2005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系统发出紧急通知,提出建立防治禽流感人用药物、医疗器械的特别审评机制,同时要求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坚决打击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各种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维护市场秩序。
为了配合做好防控科技攻关工作,加快防治禽流感人用药物、医疗器械的研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要依法规、按程序,切实保证审评工作科学、公正,保证在第一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受理、审评和审批工作。对重要申报项目,要及时掌握科研动态,实行提前介入。对需要进口的有关药物和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要配合海关等部门,实行快速检验、快速审批、快速通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要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情况要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各种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防治用药安全有效。
法规录入:cpahp2 责任编辑:cpah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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